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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单方面提前解除工人合同,要发给工人经济补偿金,按工龄每年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如果企业突然关门倒闭,工人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那么工人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合法利益应如何得到保障呢?下面我们来看一起集美区法院办理的案件,通过执行和解,集美区法院为一家突然倒闭企业的164名工人追回了150万元的经济补偿金。
2008年5月21号下午,厦门保威制衣有限公司的厂房里一片繁忙,一百多名工人各自在岗位上忙活。下午2点多钟,公司的会计突然通知工人不要做了,下楼开会。
厦门保威制衣有限公司工人:我们本来在上班,就突然叫我们出来开会,叫我们站这边,就说你们明天不要上班,但是工人都非常乱,就觉得怎么会这样,突然叫不要做了,就叫一个会计师来讲的。
厦门保威制衣有限公司有一百多名工人,工龄有长有短,最长的已经在公司干了将近20年,工人大部分和公司签有劳动合同,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工人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要到2008年7月15号才到期,但是合同期还没有到,工厂就宣布倒闭了,工人陷入了恐慌之中。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到厦门保威制衣公司工作的?
工人代表:1993年。
记者:你前后在这个厂工作多长时间了?
工人代表:15年了。
记者:当时工人的情绪反应是怎样的?
工人代表:当时工人情绪很暴躁,他说没有赔了,工人情绪就很暴躁,做了一二十年的员工说,辛辛苦苦做了这么多年,没有一分钱补偿的话,就这样的话,也太那个了。
记者:你们当时有采取什么过激行为吗?
工人代表:过激行为还没有,只有那次去拦车。拦车下来工人说仲裁太慢了,要求去市政府。后来就劝大家,我是工人代表,我劝大家不要去。
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单方面提前解除工人合同,要发给工人经济补偿金,按工龄每年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2008年5月23号,厦门保威制衣有限公司的164名工人向集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厦门保威制衣有限公司发放经济补偿金总共160多万元,并为164名工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工人代表:因为我们合同到7月15号才到期,大家还抱着一点点希望,到最后,他(老板)委托林纾德说,事情委托他,他说一分钱也不会给的,也不会赔的,大家最后没办法才去申请仲裁,经过劳动局。
记者:你们什么时候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人代表:5月23号24号左右。做一年就补偿一个月。
记者:这160多个工人中,最长的工作多少年?
工人代表:20年。
记者:他们获得多少补偿?
工人代表:像我们厂长大概是有6万8千元。
记者:最少的呢?
工人代表:最少也有315元。
厦门保威制衣有限公司没有参加仲裁,也没有提交任何申诉材料。2008年6月20号,厦门市集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裁定厦门保威制衣有限公司为164名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60多万元,并为164名工人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工人代表:我们是按做多少年要补偿金,因为我们毕竟做了十几年了那么辛苦,你老板不可能一分钱也不赔偿,叫人家一下子去找事情也不太可能。
公司倒闭后,工人们在推举代表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同时,还成立了由7名工人组成的护厂队,看护公司剩余的财产。
工人代表:工厂停工后,很混乱,有些人要来搬机台,有些人要来搬这个搬那个,那我们说不能搬,就组织工人代表,大家就选我做代表,说一定要把这个厂看好,不让人家来搞混乱,老板不是那种人,一定会赔偿。
记者:你们看这个厂,有多长时间?
工人代表:有4个月。
记者:这4个月看厂的工人生活费从哪里来?
工人代表:生活费就自付。
记者:总共有几个工人看厂?
工人代表:总共7个。
2008年7月9号,仲裁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了,工人们向集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知厦门保威制衣有限公司的老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向164名工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60多万元。但是这个案件立案时,情况并不乐观,公司老板和主要管理人员都不在厦门,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只有几台破旧的设备,员工的情绪不太稳定。
集美区人民法院 丁耀霜:我们在立案的当天,就及时采取了查封措施,另外一个我们和工人代表约谈,安抚他们的情绪,另外一个我们还到保威公司的现场,组织他们成立了临时的护厂队,看管好公司仅有的财产,并且做好值班记录,保证财产不流失,让广大员工吃了一个小小的定心丸,另外我们引导他们做一些财产的调查举证工作,便于今后执行工作的开展。
厦门保威制衣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因为被执行人的股东当时是在香港,因为生产经营困难,股东大部分都返回到香港了,在经营终止后,工人就把索要经济补偿金的案件起诉到集美仲裁委员会,等到裁决书下来以后,到了法院执行阶段,股东们在香港才知道了这个情况,他们就委托到我们律师事务所。
在工人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期间,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工人提供了法律援助,安定了工人的情绪。
集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刘文福:我们最主要是做两部分的工作,第一部分是他们申请执行的时候,对方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我们根据他们提供的材料,我们向工人做了法律上的解释,这是一个,第二个我们对他们提出异议的材料进行审查后,我们也有到禾山那边去调查,调查后,我们也跟法院沟通,认为说,如果他提出异议的话,香港保威公司应该提供这些租金已经付给厦门保威的证明。
在法院主持下,厦门保威制衣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和工人代表经过了几次沟通和协商,最后达成了协议,就是按照裁决总金额的九折支付工人经济补偿金。厦门保威制衣有限公司股东对这个结果也是能够接受的。
集美区人民法院 丁耀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在这个方案里我们尽可能照顾到各方利益,特别是公司这边我们也尽可能减少他们的损失,如果走正常的拍卖渠道,可能时间比较长,而且执行拍卖费用都比较高,我们在执行方案里有约定,如果厂方能够按约定把全部的执行款到位打入法院,我们可以解除查封,把所有公司的财产交给厂方去处理。这样公司也可以减少一些损失。
记者:你们为什么同意10%的让步?
工人:他(法官)跟我们说,老板没有在大陆,他在香港,这个事情要协商一下,不然怕有难度,怕拖的时间长一点,既是谈判,就是有进有退,那我们就答应了。
集美区人民法院 丁耀霜:在我们的斡旋下,就是在总共申请执行标的仲裁金额,厂方按仲裁标的的90%来支付。工人也作出适当的让步,10%他们自愿放弃。大概全案执行到位的标的有将近150万元。
2008年10月13号上午,厦门市集美区法院在厦门保威制衣有限公司现场给164名工人发放经济补偿金,这164名工人总共领到了经济补偿金将近150万元。
工人代表:我们很感谢劳动局和法院的法官,他们对工人大力地支持,我们很感谢这些,还有律师,帮我们很大忙,我们也感谢老板,他也给我们工人一个圆满的答复。
记者:你当时有没有担心工资和补偿金拿不到?
工人:我们就是有担心说拿不到补偿金,工资倒是没有欠我们的,工资每个月都有发。
记者:你这次拿到多少补偿金?
工人:我年限也做了好几年了,已经做19年多了,我拿到2万来块。
记者:顺利拿到补偿金感觉怎样?
工人:也挺开心的。这么多年下来也是该得的。如果没有多少补一点,真是太吃亏了,从女孩子一直做到老。
记者:领了多少钱?
工人:我今天领了6千多。
记者:你来这个厂工作多少年了?
工人:来3年。
记者:总共补了6千多?
工人:补了1500多,看厂还有4千多。
记者:有没有想到这个钱还能领回去?
工人:当时没有想到,幸亏劳动局还有法院给我们工人伸张正义,让我们得到这份钱。大家都很感激政府。
集美区人民法院 丁耀霜:尽可能搭建一个让双方当事人能够沟通交流的平台,有利双方能够化解平息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工人代表向集美区法院赠送了一面锦旗,以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
集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曾胜:今年工人工资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为665名工人追回了476万元工资欠款。
集美区法院对于工人追讨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案件,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个是开辟了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第二个是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区政法委的牵头领导下,公安、劳动、街道办互相配合,及时查封欠薪企业的财产,保证工人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能及时兑现;第三是对被拖欠工资的工人,法院及时和他们联系沟通,稳定工人的思想情绪,防止集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正是采取了这些有力的措施,集美区法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稳定。
记者杨振滨报道
(2008年17日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