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行为
厦门 厦门人才网 厦门网 厦门人才 厦门招聘 厦门租房 厦门房屋 厦门旅游 厦门酒店 厦门航空
[ 来源:不详 | 作者:佚名 | 时间:2008-8-19 10:23:16 | 收藏本文 ]
中国证监会昨天宣布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行为,对原收购办法限制自由增持的豁免申请由“事前申请”改为“事后申请”。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第一,对于根据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的,由事前申请调整为事后申请。根据该条第一款其他规定情形提出豁免申请的,程序不变。
第二,根据监管实践需要,相应将中国证监会对以简易程序申请豁免事项的处理期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调整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第一,对于根据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加其在该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的,由事前申请调整为事后申请。根据该条第一款其他规定情形提出豁免申请的,程序不变。
第二,根据监管实践需要,相应将中国证监会对以简易程序申请豁免事项的处理期限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10个工作日。
>> 相关资讯:
上一篇文章:“国房景气指数”连续八个月环比回落 下一篇文章:龙岩: 林丹,你是福建的骄傲最新五条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您的评论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内容搜索
最新更新文章
本类推荐文章


